,高璐还为此报了警。在法庭上,高璐的律师还向法官出示了高璐获中国歌舞剧团九级证书和环球小姐决赛亚军等证书,以证明她的才干,希望法院能适用缓刑。
在法庭调查阶段,高璐和闫舒洋争着往自己身上揽过,两人都称“是我提出的要钱”,“拘禁地点也是我选的”。
最后陈述阶段,高璐拿起准备好的讲稿,先向父母及审判人员等问好,才声情并茂地读道:“大家上午好,我叫高璐。经过165天的看守所生活,我终于可以再次与家人见面了。牢狱生活使我学会了原谅,这世界上有的人很可恶,有的人很卑鄙,但我已经不会再去怨恨任何人,因为我发现他们比我还要可怜。我要对父母表示感谢,生病的母亲和忙碌的父亲,不问路途遥远坚持每月来看望我两次,我真的很感激。对于报纸上登出的消息,我很坦然。人类最伟大的是坠落后还能再升起。”
“原谅生活中卑鄙的人,他们比我更可怜。”这句话高璐在法庭上重复了两遍。因为与案情无关,高璐顶着被法官几次喊停的压力,做了她的最后陈述。
2006年11月17日,法院开庭两天后,很快下达了对于高璐的一审判决,以犯非法拘禁罪判处高璐和闫舒洋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她的同学于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高璐没有想到会判得这么重,但她最后决定放弃上诉的权利,并最终决定申请回原籍辽宁服刑。
在对高璐报以同情的同时,我们无意粉饰高璐的犯罪,她犯了罪自然会有法律作出裁决。作为一个感情上的“伤员”,她因为非法拘禁陈桦昕给自己的伤口撒上了一把盐。但是,高璐在法庭上重复了两遍的话,让我们久久不能忘记。在采访中高璐质问记者“为什么受伤害的总是无辜的好人,而卑鄙的人却在一边偷笑”时,记者无言以对。
现在,我想起了北岛先生的一句名诗,也许是这篇文章最好的点睛之笔: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在高璐接受法庭审判的同时,记者在网上搜索高璐的相关资料的时候,无意中搜到一家网站上一份自称是“朋友”的帖子,我不想去猜测这篇帖子的作者是谁,我只能照录如下,让人们看看这位“朋友”的心态。原文是这样的:
看了一些报纸以及网络上对《美女主持被控非法拘禁》的报道后,出于对朋友也好,对于关注这件事情的人们也好,我决定应该站出来说出一些事实的真相,不想让这件事情黑的不黑,白的不白!!!
首先要说明的是陈是高璐的前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