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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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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花溅泪 原谅生活中卑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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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4月21日,高璐、闫舒洋和于强以及于强的几个哥们,在朝阳区东大桥路口见到了陈桦昕,随即,他们开车强行把陈桦昕带到了位于宣武区广安门外的“聚京缘”酒店。

    在“聚京缘”酒店内,高璐终于壮起胆子还给了陈桦昕3个嘴巴,并逼着陈桦昕写下了两张欠条,数额分别为17万元的欠款和3万元的精神赔偿。为了保险起见,高璐等人又先后把陈桦昕转移到了丰台区的“润华宾馆”和“北京一拖红园酒店”继续拘禁。在挨了几顿打后,陈桦昕终于同意先还一部分钱给高璐。

    从4月24日中午开始,陈桦昕就被高璐等人先后带到了王府井东方新天地和崇文区新世界商城附近的几家银行,从陈桦昕的银行卡中共取出4.19万元。4月25日下午5点多,高璐让闫舒洋和同学把陈桦昕送回了公司。临走的时候,高璐有点于心不忍,她从索要回来的钱中拿出2000元给了陈桦昕,善良的高璐说:“给你点钱当生活费吧,我不想赶尽杀绝。”

    4月25日陈桦昕回到工作室。4月28日,陈桦昕向北京市朝阳刑警支队报案,称自己被绑架。不久,高璐闫舒洋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捕。

    2006年11月15日,在被关押了165天之后,高璐、闫舒洋非法拘禁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璐和丈夫闫舒洋,以及同学于强和于强的两位朋友共5名被告人在法警的看押下排队走进法庭,高璐戴着手铐走在最前面。身穿整套休闲服装的她,马尾辫翘得高高的,走路也是昂首挺胸,丝毫不避讳众多镜头。

    核实被告人身份时,高璐首先很有礼貌地打了个招呼:“法官好。”据高璐陈述,她和陈桦昕从2005年9月至2006年2月底是恋人关系,在交往过程中,陈桦昕以父亲生病住院、公司搬家等理由不断向她借钱,数额达17万元。2006年3月高璐结婚后,陈桦昕仍然发送骚扰短信,高璐想将欠款要回来却只能借助外力,于是给高中同学于强打了电话,于强又找到以前的两个同事,一起相约拘禁了陈桦昕。高璐承认,在拘禁期间,她出于愤怒打了陈桦昕三个耳光,然后让他写下欠条。

    在法庭上,高璐没有提及她和陈桦昕的感情恩怨,但她的辩护律师向法庭说明了她不想提及从前自己受到的伤害。据律师说,陈桦昕在得知高璐在2006年3月结婚后,仍然多次发暧昧短信来骚扰她。高璐之所以打他,也是因为陈桦昕说她主动勾引他。此外,高璐曾到陈桦昕的公司要过债,当时对方把她关在公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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