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相信更希望法律是公正的,法律会保护所有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法院会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而在看到这篇帖子的同时,一位署名“钟华”的作者,也发了一篇帖子,名称是《媒体对犯了错误的美女主持高璐为什么这么狠》,全文如下:
最近,从电视、报纸上都能看到关于美女主持人高璐的事,特别是北京电视台,什么新闻节目、法制类节目都有报道,还报道得特别详细,我只是想问对于一个犯了错误的年轻人这么做是不是太狠了?!
高璐是一个年仅24岁的女性,在犯错误之前是一个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因为讨债的方式而犯了错误,这当然是她的错,问题是她这么年轻犯了错误,法律已经给了她处罚,媒体还有必要推波助澜吗?想一想以后她怎么面对社会?本来是一个平常再平常的个案,只是因为她曾经是个主持人,只是因为她是个美女,媒体就不为她保留这个“隐私”吗?对于犯了错误的年轻人,媒体不应该落井下石,相反媒体应该像长者一样,为犯了错误而迷失了回家的路的孩子留一盏回家的灯。
我在报纸上看到高璐在法庭上的陈述,其中有一话让我感动,大意是这样的,一个人伟大是因为跌倒了还能站起来,通过这句话我可以看到,她对未来是那么充满了信心,同时也说明她承认自己犯了错误,并有通过这个错误使自己成熟起来的决心,对于这样一个年轻人,我们在对她犯错误惋惜的同时不应该为她的重新站起来的勇气鼓掌吗?!
我们经常说以人为本,什么叫以人为本?我想以人为本最起码也尊重一个人的隐私,尊重一个人的人格吧。在这个问题上我想媒体做的有点太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