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瞪大眼睛看清楚!站在你面前的是萧夕夕,不是那些缠脚的女人!女烈妇德我听说过,什么三从四德都他妈狗屁!我跟你在一起是因为我喜欢你,我想做什么事情也只是因为我想做!你或许可以用武力囚禁我,但那样也会失去我对你的爱!”最后的字音消失在空气里,之后是久久的寂静。天色渐渐亮起来,当朝阳将第一缕橘红涂在我身上时,我被他拥入怀里。“我把姓方的小崽子扣在这,就不怕你不回来了,是吗?”“……你真卑鄙。”“我要再卑鄙点,就自己杀了方顺舟,你要报仇也只能找我。”“别胡说八道!”“我挺庆幸他死了。这样我在你心里就是第一位了,嗯?”“你脑子什么做的?我什么时候说过他比你重要?”“那我比他重要吗?”“……”“娘子?”“……我爱你,朱君止。真的很爱你。我也爱过方顺舟,爱情没法用次序衡量的。他的死让我很伤心,但过去的就过去了。也许我还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记得他,但那是怀念,不是爱。”有吻啄在头发上,他似呼在嗅着什么,不怕吸进头皮屑吗?“……我真想,真想立刻就把这里的事做完,然后就可以跟你一起……”“没关系的。你有自己的事要做,我明白。就好像我也有必须要做的事。不过……”说到这里我犹豫了下,他敏感得觉出什么,柔声催道:“不过什么?”受用他的鼓励,我说:“得饶人处且饶人。我真的不想跟一个身上浸满血腥的男人结婚,我怕生出的孩子都是冤魂投胎。”搂住我的手臂一颤,接着是霸道得无法形容的狂吻!“我记得你这句话,你要不回来,我就追到天涯海角!”最终朱君止也没告诉我我想知道的。他似乎对这个问题相当忌讳,我一问他就胡扯搪塞。这不,刚才分别的时候还提醒我,说查不到就立刻回来。切,他难道不知道好奇心会杀死一只猫吗?他这样越不说,我就越想知道。把超大行礼卷打开,我从大堆绫罗绸缎,金银翡翠中挑拣出几件衣服,再拿点碎银,点心,另起个小包袱装好。跨上那匹看起来很驯良,骑上去也确实很驯良的小红马,颠儿颠儿地溜达了。怎么?剩下的东西怎么办?当然不要了呀。衣服有穿就行,银子嘛……嘿嘿,忘了说了,俺的主业是采草,副业就是作贼。没办法,顺路。骑马实在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但如果被甩下来可就另当别论了。就因为前一秒我突发奇想,想体验一下古代“宝马”的感觉,不算轻得给了小红马一鞭子,这丫就发狂地颠起来!飞上半空时我还在想,这一定是条漂亮的抛物线!只是不知道着地时会不会也这么漂亮!好在被接住了,有力的臂抱住我,在空中潇酒地旋个身卸去冲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