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兵说道,“命令将士们下马休息,用食!”
“诺”骑兵领命离开。
而他则是自言自语的说道,“今晚一战,必要歼灭这支唐军!”
溪水边上,宇文过正在静静是侍弄他自己的战马,他的这匹战马是青色的高大良驹,是北王李恪送给他的礼物,宇文过待它就像对待自己的女人一样。
而溪水边上,宿营的正是他的一万五千幽州铁骑。经历了这么几场大战,即便幽州铁骑战斗力强悍,但也损失了五千人,已经从刚开始的两人人减到了一万五千人。然而,人数的弱碱不但没有然这支骑兵的战斗力减弱,反而有所加强。因为,人数减少了,可经过战火的洗礼和战争的捶打,这支精骑更加的能征善战了。要不是鉴于朝廷的猜忌和反应,宇文过认为自己可以申请将这支幽州铁骑加入到黑衣卫的行列。
想到黑衣卫,宇文过就特别羡慕。
他羡慕黑衣卫的强悍的战斗力,还有黑衣卫精良的装备。
作为北王派系的后生中坚力量,他很清楚,黑衣卫十数万大军都的北王自己出钱在养。而黑衣卫大军则已经成了真正的职业军人,他们会每月拿到军饷,死后有抚恤,伤残之后北王会安排他们的下辈子,等到四十岁退伍的时候,北王还会给他们找一份工作,让他们下半生不愁吃不愁穿。
所以,宇文过很清楚,同样的一支精骑,同样的相同的人,为什么黑衣卫的战斗力比其他的大唐骑兵和步卒强呢?原因就在这里,因为北王李恪的特殊照顾,黑衣卫的士卒不会在战场上不会顾贱死,只在乎胜败。
还有,让宇文过最为羡慕的还是黑衣卫的装备。
他很清楚,自从有了漠北和幽北两个养马基地,黑衣卫的战马都是从者两个地方挑选的,都是精良的战马。而唐军其他的战马,都是自己圈养的,根本无法跟突厥放养的战马可比。最为重要的是兵器和盔甲,黑衣卫的兵器绝对是大唐最为精良的存在,不光的硬度和锋利程度,还有强度和忍耐度,都绝对的一流水准。因为,他身穿的就黑衣卫的战甲,轻便而又坚实,他用的就的黑衣卫的战刀,趁手而又好使。
宇文过就这样独自羡慕之中,就见一骑飞马快去的奔驰到他的身边,战马还有停稳,就见马上骑士一跃跳下马背。
“将军,前方三十里处发现了吐谷浑精骑!”斥候回报道。
“吐谷浑精骑吗?”宇文过没有显得太过吃惊,而是淡淡的问道,“人数大概多少万?”
“大概有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