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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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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绛侯周勃世家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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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豨,得豨丞相程纵、将军陈武、

    都尉高肆。定代郡九县。

    燕王卢绾反,勃以相国代樊哙将,击下蓟,得绾大将抵、丞相偃、守陉、太

    尉弱、御史大夫施,屠浑都。破绾军上兰,复击破绾军沮阳。追至长城,定上谷

    十二县,右北平十六县,辽西、辽东二十九县,渔阳二十二县。最从高帝得相国

    一人,丞相二人,将军、二千石各三人;别破军二,下城三,定郡五,县七十九,

    得丞相、大将各一人。

    勃为人木彊敦厚,高帝以为可属大事。勃不好文学,每召诸生说士,东乡坐

    而责之:“趣为我语。”其椎少文如此。

    勃既定燕而归,高祖已崩矣,以列侯事孝惠帝。孝惠帝六年,置太尉官,以

    勃为太尉。十岁,高后崩。吕禄以赵王为汉上将军,吕产以吕王为汉相国,秉汉

    权,欲危刘氏。勃为太尉,不得入军门。陈平为丞相,不得任事。於是勃与平谋,

    卒诛诸吕而立孝文皇帝。其语在吕后、孝文事中。

    文帝既立,以勃为右丞相,赐金五千斤,食邑万户。居月馀,人或说勃曰:

    “君既诛诸吕,立代王,威震天下,而君受厚赏,处尊位,以宠,久之即祸及身

    矣。”勃惧,亦自危,乃谢请归相印。上许之。岁馀,丞相平卒,上复以勃为丞

    相。十馀月,上曰:“前日吾诏列侯就国,或未能行,丞相吾所重,其率先之。”

    乃免相就国。

    岁馀,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绛侯勃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

    其后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

    辞。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公

    主者,孝文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故狱吏教引为证。勃之益封受赐,尽以予

    薄昭。及系急,薄昭为言薄太后,太后亦以为无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

    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於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

    文帝既见绛侯狱辞,乃谢曰:“吏方验而出之。”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邑。

    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绛侯复就国。孝文帝十一年卒,谥为武侯。子胜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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