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罗勇回房间拿了一柄骨剑。
这骨剑如今已经经过了再次加工,外面套了个镂空的金属剑鞘,既能透过剑鞘看到里面的剑,又方便自己挂在腰间。
护手两侧各镶嵌了一枚鸽蛋大的蓝宝石,颜色如同昆吾高地的天空般湛蓝通透,整体浑圆一体,几乎看不出切割的痕迹。别误会,这玩意可不是他买的,而是从蓝宝石花上摘下来的两片花瓣。
这两片花瓣大小一模一样,厚度不到一厘米,因为是天生地养,当然不可能有切割的痕迹。别说,用来唬人还真不错。没见识过蓝宝石花的人,根本不可能想到这玩意居然是花瓣。
至于剑的手柄上,则用缠绕着白色的毛皮,跟玉白色的骨质相辅相成,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同时也让那一对湛蓝的宝石更加凸显出来。不用说,这毛皮自然是用鬼狼的毛皮处理出来的。
其实他原本是想用火焰狮的毛皮的,但是,俗话说,红配绿,丑到哭。虽然蓝宝石不是绿色的,但是和红色搭配也好看不到哪里去,还不如用白色,干净一点,也不会夺走蓝宝石的光彩。
这柄经过精心加工的骨剑,基本就是他今天的门面了。
这还是他看到了陆萼梅的装扮,才想起来,他虽说顶了个宗师弟子的身份,但是说实在的,除了陆萼梅,基本就没人认得他,要是再没个充门面的东西,回头被当成路人甲也就罢了,万一被当成擅闯会场,那乐子就大了~
何况,就连陆萼梅都精心准备,把仅有的两件灵骨装备都戴上了,他自然也得重视一点。像这种科技博览会,说不定会有其他国家的人来参加。
拿好骨剑,再随意挑了个臂盾扣上,罗勇翻了翻自己的柜子,见实在是没有什么好一点的衣服,也就算了。
作为宗师弟子,两件灵骨装备也就差不多了,至于衣服,倒是没必要太过招摇,把自己弄得跟暴发户似的反倒不好。
除此以外,还有小萝,也是必带的。小萝能打能抗,又容易隐蔽,可是防身护体,暗度陈仓(偷**摸狗)的必备道具。
准备妥当后,他立刻回到了正堂,玉灵珠里的生命力有限,陆萼梅也该修炼完了。
“罗勇,你去哪……”陆萼梅话说到一半,忽然伸手捂住了嘴,看着罗勇腰间的骨剑,眼里微微泛出光来。
那手纤秀白嫩,掩着微张的红润双唇,让罗勇心里一动,不觉就生出了一缕遐思,想起了她当初帮自己穿戴灵骨套装时的场景。
不过,他马上回过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