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入浴室时,我看见擦得锃亮的多功能大浴池,跟温泉池似的大小。做过有钱人的好处是,我不会跟没见过世面的丫头一样,对有钱人的生活产生惊奇。我只是在重温以前的生活。我从容地看着各种按钮,科技日新月异,浴缸的功能丰富得像是你打算一辈子在浴室长眠。可是最终你会用的也就是放温水这个键,其它附加功能只是用来满足你的占有欲。就跟有再多钱,你常做的事情还是吃喝拉撒一样。
镜子里的我,因为缺眠,眼睛下方是浓浓的黑眼圈。眉间上的痘已经消退,只留下一个不易发觉的小点,但鼻尖又长了个不大不小的脓包。有一缕毛糙的头发被来时的风吹得直直地翘在半空。刚才秦绍对着这样一个人,怎么会产生包养的冲动?
我洗澡时,想着万一我的时间比较长,秦绍会不会睡着了?可我知道我这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最终我也搏不过我的命。我还是成为了一只狐狸精,天涯上拆散婚姻人人喊打的狐狸精。我想过了这一晚,我对温啸天也不抱任何期待了。死了活了,以后他都是路人。以后父母一西去,我也立刻跟着过去。这人世间真没值得我留恋的东西了。
上次和他发生一夜情时,我没有知觉。这一次,我也希望能给我一杯烈酒,让我昏昏沉沉地睡过去算了。我内心深处还希望秦绍是个恋尸癖,这样他把我杀了,我一了百了,尸体什么的,我赠送给他好了,只要把钱汇到我父母那里。
可秦绍毕竟不是这么变态的人。他安静地躺在床上,看着我像个傻瓜一样围着个浴袍站在卧室的中央。
他的卧室布置得很简单。除了一张快和卧室等宽的大床和一个床头柜,什么都没有。
秦绍向我招招手。我就乖乖地过去。
他拍了拍身边的空位,我又乖乖地躺在他身边。
我想那些□□们拍第一部戏的时候,是怎么面对镜头的呢?有话说“逢场做好戏,曲终忘故人”,戏要是做足了,故人真的就能被移出记忆了吗?
秦绍真的是个禽兽。我爸说的对,越是斯文的人,骨子里越是衣冠禽兽。
秦绍靠过来时,我感觉一座大山过来了。他本身是个有君王气势的人,对人物关系这么愚笨的我都嗅得到。所以我本能地把头扭了过去。
秦绍却用冰凉的大手捏住我的下巴,轻轻巧巧地扳了过去。他的眼神里有凌烈的光,但不是见着女人裸体有了□□的光,是厌恶、仇恨和轻蔑。我刚才没看错,他确实在谈话中就开始厌恶了我。我觉得这像是个阴谋,但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