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筝起了个大早,昨晚她睡得不太好。
杀父仇人就睡在几丈开外,她哪里还睡得好。坐在梳妆镜前略施薄粉,阮筝打开柜子开始挑衣服。她就穿了身丝质的薄绸睡衣,头发松松地散落在肩膀上,露出一大半片香肩。睡裙不长,只到膝盖部分,她那两条修长白皙的小腿也就这么露在了外面。
徐启琛睡眼惺忪地从书房出来时,正巧看到这么一副画面。阮筝大方地回头冲他打了声招呼,徐启琛依旧睁不开眼睛,胡乱回了一句就钻进了卫生间刷牙。
这就是找个gay当未婚夫的好处。阮筝这么想,作为被动的一方,徐启琛在她眼里基本上就是个闺蜜。他跟她的女性朋友没什么分别,就算她脱光了站在他面前,他最多也就皱着眉头跟她说一句:“姐,穿点衣服吧,当心着凉。”
如果徐启琛不是徐天颂的儿子,阮筝其实很愿意把他当作知心好友。毕竟他拥有闺蜜的功能可又兼具男人的体力,是个不可多得的朋友人选。
两人快速地洗漱完毕,换上各自精心挑选的正装,下楼去见徐天颂。作为青膺帮的创始人,徐天颂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以前是情况不允许,经常半夜就得拿枪冲出去拼杀。后来条件好了,他年纪也大了,生活变得很有规律。每天早上晨跑一小时,或是游泳两小时,几乎没什么事情能打乱他的计划。
这天因为知道徐启琛小“夫妻”要来见他,于是他特意留在家里,只是在泳池里来回打了好几个转儿,游是正兴起时这两人才姗姗来迟。
于是他就这么湿漉漉地趴在泳池边儿上,一点上来的打算都没有。阮筝到底年轻,看着这样的情景,眼睛有点不知往哪里放,只能假装看室内泳池的装潢,尽量不将视线落到水中那个男人身上。
徐启琛不是天生的演员,面对父亲时有些唯唯喏喏,又因为心虚,一开口竟有些结巴:“爸、爸爸……”
徐天颂抬眼看他,目光看似平静实则透着凌厉。
徐启琛更紧张了,张了几次嘴都没把话说出来。阮筝有些替他着急,轻轻握了握他的手,暗中给他打气。像是受到了鼓励,徐启琛深吸一口气,终于开口了:“爸,有件事情我想跟你商量一下。我在美国的学业还没有结束,这次是请假回来的,我想明天回去继续上课。”
徐天颂:“那阮筝呢?”
阮筝的视线正落在远处的一片休息区域,听到自己的名字后赶紧敛神静气:“我已经毕业了,不打算再回美国了,我想留在国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