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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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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二章 去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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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才踏着炎热,走进这一条迎来送往、灯红酒绿的红灯区的时候,因为是大白天。看到的是寂静的街道,娱乐的时间在夜晚,而现在火辣辣的太阳就招摇的挂在天上,对于酒吧街来说。自然是无人的时刻。

    天才放眼看去,这一条长街上面,和霓虹璀璨时的歌舞高喧不同。让天才没有见识到什么叫做“车如流水马如龙”的繁华如锦的盛况场面。

    就连打车的出租都没有看到几辆,店门关闭的萧条。让很少出来的天才,有点郁闷的抬手。看了看手表,天才又瞧了一眼这个清冷的像是极致的对比。

    想到那个约定,天才深吸一口气,虽然热了一下,可总好过晚上人来人往不是?想到这个儿,天才毅然的决然般走入了这片红尘。

    说天才是毅然、决然,并不夸张,至少用来形容现在的天才并不夸张。

    天才今年虚岁二十七,然而这二十七年的生涯里面,除了埋头苦读书养成了一副书呆子的白面书生体型外,那就只剩下了埋头电脑研究数据,鼻梁上面的一副眼镜子的度数,基本上属于摘了眼镜就是个睁眼瞎。

    这二十七年,天才几乎将自己所有的精力都奉献给了“电脑天才”这个称呼上面。

    呃,简单的来说,天才的样貌让人看到了就一个感觉,宅!

    这样的宅中天才的人,进入红灯区的经历对于天才来说,不是没有,只是那时候身边都有他的同事,而天才坐在车子里面,也只需要注意手上的笔记本就行了。

    特殊调查小组里面,就曾经开玩笑的说,笔记本才是他的媳妇。

    当然,说真心话,天才是真的不介意把计算机当成自己媳妇的。

    这么东想西想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的天才,打开掌上电脑,调出了对方发来的线路图,从这被阳光曝晒的街道的一片沉寂里面,走在十门九关、人踪杳杳的大街,踏入了这一片尚未灯火阑珊起来的酒吧街后,天才还是很快的就找到了自己的目的地。

    虽然不习惯还是不习惯,但是当他看到了一辆包到了极致的墨黑色的敞篷跑车嚣张的越过了人行平台的时候,天才还是发挥了特殊调查小组组员的灵活度,将自己完美的融合在了一块大落地广告招牌的阴影里头。

    果然,不一会儿,那两嚣张跑车就停在了广告招牌的前面,只是天才却把目光落在了这辆包的跑车的后面,一辆同样是黑色的低调轿车静悄悄地停着。

    天才想了想,为了确定,还是敲了敲掌上电脑的接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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