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成示威吗?”洛里斯-兰十分严肃的说道,并且很不自然的晃悠了一子。
他突然想要逃离,逃离这个连陌生人都认识他的地方。
矮个男人笑了笑,对洛里斯-兰的敌意毫不在意:“你好,我叫约翰-亨弗特,找你有些事情,不知道有时间吗?”
说话间,他友好的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约翰-亨弗特?”洛里斯-兰口中嚼念着这个名字,仿佛在什么地方听过,却又一时想不起来。原谅高傲的影评人,在他的一生中见过太多太多的人,就算仅仅将其中知道名字的挑出来,也是一个难以计量的庞大的数字。
而约翰-亨弗特这个名字,只是庞大数字中的一员。但洛里斯-兰至少可以得出三个结论:第一,他听过约翰-亨弗特这个名字;第二,他并不熟悉这个名字;第三,这个矮小男人曾经并不在他重要的交际圈子内。
有了这三点,洛里斯-兰几乎可以肯定他是一个可有可无,并不重要的人了。你有必要对这样一个人假以辞色吗?显然不需要,这也是洛里斯-兰的作为。
“不好意思,我很忙,没有时间。”他傲慢的说道,说完就准备离开。
矮小男人悬在半空的手瞬间僵硬了,面色变得像锅底一样。即便脾气再好,修养再高,此刻也难以保持绅士风度。他用一种明显压抑着怒火的声音说道:“先生,我希望你再考虑一下。”
洛里斯兰冷笑一声,依旧傲慢的回答:“不用考虑了,如果想在我身上谋求到什么好处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我自身难保。”他停了停,调整了一下语气,继续说:“你不是纽约时报的员工吧?也和时报没有任何业务往来?那您应该离开了。前面不远有道后门,您可以从哪儿走。”
约翰-亨弗特早已听过洛里斯-兰的大名,熟悉他的人将他成为这个世界上最难相处的影评人。约翰原以为这是一个笑话,可现在看来,传说远远不及真实。在约翰眼中,洛里斯-兰就是一个肥胖、粗鲁、毫无的教养的纽约街头混混。这种人就应该被扔进监狱里,如果他是纽约警局局长的话。
约翰再次压抑着声音说道:“我希望您再考虑一下,我是真心诚意来寻求合作的。”
“合作?”洛里斯-兰冷笑一声,他上下打量着约翰,“先生,当我在一件破旧肮脏的棚户屋里蜗居的时候,曾经有个人早上门来,说要和我合作,最后我曾为了纽约最富盛名的影评人。您现在说要和我合作,更给我带来什么?”洛里斯-兰的眼神中掠过一丝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