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时候苏颉会认为,如果尼力那个黑小子将纽约人的气质一股脑儿扔到某个不知名的小镇的垃圾桶里,他会更加可爱,就像苏颉一样,当他将激动人心的曼哈顿抛在脑后,一切,一帆风顺了。
好吧,这只是说说而已,现实并没有想象中一帆风顺。十月的新奥尔良与纽约一样,火辣的太阳高悬在天空,肆意的释放着自己的光和热。圣查尔斯大街的柏油路面被炙烤的变形,肉眼能见的白色烟尘从地底飘出,在贴近地面的位置蒸腾成一片淡淡的雾气。
如果有可能,苏颉一定不会出现在这座建立在沼泽上的城市里,他宁愿穿着睡衣在布鲁克林51区的德式别墅里休息几个星期:将电话关掉,把邮筒里塞满废纸,将传真扔的到处都是。
他会在上午十点吃上几盒冰淇淋,下午则呼呼大睡。多么悠闲的生活啊!可惜那只是想象而已。作为电影人,从入行的那一天开始,就必须强迫自己处在精神紧绷的状态中,倘若想要偷懒躲在家里闲逛好几个星期,就会被人们所忘记。
公主日记的杀青令苏颉松了口气,但紧跟而来的剪辑和影片宣传,又让他陷入了忙碌之中。他彻底变成了空中飞人,从美国的西部飞到东部,从北部飞到南部。横跨了几个时区,无数的季节,直到来到了新奥尔良,才得到片刻安歇。
他穿着一件粉色大t-shirt,花格子沙滩裤,带着一根闪亮且粗壮的金项链,像个街头混混似得漫步在圣查尔斯大街上。当然,他不会忘记墨镜这种东西。
苏颉转过头,无奈的对着身边同样装束的安妮抱怨:“女孩,这副墨镜实在太土了。根本就不适合我的气质。”
带着同款墨镜的安妮哼了一声,不屑的说:“你认为它是我的风格吗?”
苏颉摇了摇头,他无可奈何的摊开手。作为时下美国的风云人物,他出门的时候必须隐藏身份。他和安妮两人偷偷摸摸的从宾馆后围墙翻墙出去,也是为了避开那些无孔不入的狗仔。
天啊!他们一定是狗粮长大的!从纽约一路跟到了新奥尔良,和这里的本土狗仔们汇合在一起,补充了新的能量与装备过后,他们的战斗力,强大的不可思议。
“女孩,忘记那些人,我们已经甩开他们了!”苏颉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大声的说。他学着尼力的模样摇头晃脑,自认为那是美妙的舞蹈。
安妮笑了笑,半露的嘴角勾出完美的弧度。也许遮掩了那双清澈透亮的眼睛过后,她变得不再美妙绝伦,到依旧引人入胜。一路上,苏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