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的消息,甚至……他居然还砍下过自己的脖子。
这绝对是无可原谅!
所以,万事通就坐在这个路边的小茶店里。他并没有坐在客人的位置上,他是坐在了老板的位置上。
江湖鼎鼎大名的万事通,无所不知的万事通,谁会相信,他此时正在一个小茶店里面,为人卖茶卖酒呢?不管你信不信,这的确是事实,雷打不动的事实。
“小二,再来两盘牛肉。”一个客人喝道,语言里没有多少的尊重。
万事通却“诶”的一声,答应得十分自然,十分娴熟,然后自然而快速地切了一块牛肉,装盘,弄上配料,再快步端了上去,粗重地放在了桌上,附喝着道:“牛肉来了,客官您慢用。还要什么的话,尽管吩咐。”
这动作万事通练了不下一千遍,他仔细地看过了原来老板的动作,语言,认真的练了下来。然后,他买下了这间店,用了一个让原来的老板可以不再工作,也能好好过完这辈子的价钱,那老板跪倒在地,直磕头。
为什么万事通要这么做?当然是因为阿十要经过这里。
“只要能亲手杀了他,受再多的苦,都有是值得的。”万事通这样想道。以他的社会地位和财富,要找一个手段除掉阿十这个人,其实是很容易的事,甚至不会比踩死一只蚂蚁难多少。可是,万事通一定要自己手刃了这家伙,只有这样,他自己才觉得这是一个让自己能忘记这个事情的手段。
一个不会武功的人,要杀江湖的一流杀手,用毒当然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所以,万事通现在在这个茶馆里。他要做的,只是在阿十来喝酒的时候,在酒里下一包毒,就这么简单。
现在,已经万事俱备,只等阿十送上门了。
阿十很快就来了,踩着夕阳而来。夕阳很美,黄金色的,是否就像阿十的命运,就要走到了头?
阿十现在已经是一个快要死的人。
一个人遇到了像万事通这样的人,要致你于死地,已经是很悲哀的事。更要命的是,这个人如果自己都没有很强的生存意愿,那这人已必死无疑。阿十现在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在很远处看到他时,万事通的心就噗嗵噗嗵的乱跳:这么久的准备,现在,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就站在了自己面前,很快,他就会尝到自己的厉害。万事通那个正在倒酒的右手,甚至微微地发抖——虽然他已经过了千百遍的练习。
阿十终于走了近来,他坐在了一个靠外面的位置。万事通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