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到了公安机关。这时候邓天宇的哥哥觉得那么善良的白德珍不会干出这样的事,即使是自己做了糊涂事情,也一定有难言之隐。但从白德珍口中亲口听到她为了撬门别锁盗窃的事实时,邓天宇的哥哥极为难过。
但考虑到白德珍毕竟是自己的弟媳,平时对自己也特别好,毕竟还有很深的感情,在说明情况后,邓天宇的哥哥恳请警方能够从轻处理白德珍,他说:“只要追回被盗赃款,我也没有什么损失,对她进行一些批评教育就放了她吧,都是毒品害的,她也很不容易。”
然而,情况并不像邓天宇的哥哥想象的那么简单,按照法律规定,白德珍的盗窃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仅仅批评教育已经不够了。就感情而言,他想撤销对白德珍的控告,但此时已进入法律程序,他也无法抽身了,只有等待法律的裁决。
之后不久,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白德珍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罚金人民币3000元。之后,警方又把白德珍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
在戒毒所里,管教和医生都尽力帮助白德珍,想让她戒毒脱离毒品的控制。在真诚的爱心面前,白德珍还剩下的良知被唤醒了,决定出去后再也不吸毒了。
可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很难了。从戒毒所回到家以后,她的工作也没了,以前的那帮朋友又来找她了,毒友们一在她面前吸毒,她就控制不住自己了,曾经立下的决心在白粉的冲击下不堪一击,她重新陷入了白粉的包围中不能自拔。白德珍这样描述当时的境况:“一看见毒品,就像看见亲妈一样”。就这样,她又复吸了。
在吸毒前,白德珍是一个善良的人,跟街坊邻居和亲戚朋友关系都很好,谁有困难白德珍都会上去帮一把。可是吸毒之后,白德珍完全变了,一天到晚什么都不想,只有“白粉”两个字。平时,她靠卖羊肉串、卖西瓜勉强度日,实在没有钱了就四处举债购买毒品,借不来就到处骗钱,骗完了街坊邻居就骗亲戚朋友。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2001年3月。
2001年3月12日上午,白德珍已经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而她也12个小时没有注射毒品了,大脑里除了海洛因3个字以外,别无他想。她只能去借钱买毒品了。想来想去,周围附近的街坊邻居、亲戚朋友能借的都借过了,只能去找干妈钟雨虹了,因为干妈一家暂时还不知道自己吸毒。白德珍已顾不上什么脸面,戴上手套骑着自行车去找钟雨虹。临走的时候,她把那只长筒丝袜也带在了身上,以备拿到钱就买海洛因注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