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死刑犯会突然闹事。显然,等待宣判的杨旸也注意到了这些,但她一直表现出了少有的平静。
因为曾经接受过我的采访,杨旸跟我已经认识,在法官为别人宣判的时候,杨旸悄声问我关于她的判决情况说:“你知道我是怎么判的吗?”因为涉及审判秘密,在法官没有宣布之前,我不能向杨旸透露,只好轻轻摇了摇头。杨旸的脸上立即没有了表情。
两分钟后,法官开始宣布杨旸的判决。判决前,法官问杨旸对今天有没有思想准备,杨旸说有。显然,杨旸与同监号的女囚们不止一次交流过,也肯定在监狱里认真地学习了刑法,她清楚自己的罪刑是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的。怜香惜玉的法警唯恐杨旸听到判决结果后会晕倒,问她宣判时要不要搀扶,杨旸说不需要。当法官宣判一审判处杨旸死刑时,她的眼光在瞬间的惊恐和木然后转而坦然,我问她的感想时,她只说了一句话:“既然我做了,就会勇敢地去承担,但我要上诉。”
根据这两次采访的情况,我撰写了一篇题为《美女与尖刀》的纪实文章,发表在我供职的《法庭内外》杂志上,这期杂志的封面用了杨旸在监号里隔着铁窗的大幅照片。因为《法庭内外》杂志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全国发行的法制新闻月刊,这篇文章在社会和法院内部都引起了一些反响。《文摘报》、《作家文摘》等媒体相继转载,还有一些读者专门打电话跟我交流“杨旸杀人案”的有关看法。在法院内部,杨旸一案也引起了很多议论。
当时,关于杨旸一审的判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归结起来大致有两种说法:一是杨旸死有余辜,原因是杨旸给郭晓斌的妻子下毒,又亲手杀死了情夫郭晓斌,手段太残忍;另一种说法是“太可惜”,理由是杨旸是被郭晓斌欺骗后成为郭晓斌情妇的,郭有错在先,杨旸杀人是在无奈之下的激情犯罪,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不大,应该给她生的机会。
由于此案经多家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此案非常谨慎。杨旸上诉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3月13日开庭二审杨旸杀人案。
庭审时,杨旸显然消瘦了许多,她在法庭上泪流满面,在最后陈述中杨旸说:“我跟郭晓斌的关系不知道法律上怎么界定,我认为是实质的婚姻关系。是他首先欺骗了我,告诉我他没有结婚我才跟他来往并成为他女朋友的。发生这个结果既是偶然,也是必然,一是我不懂法,二是性格比较倔强,处理事情比较容易偏执。如果